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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沟遗址

2017-12-13 14:48:48 来源: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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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烧沟文化遗址是甘肃省六大古文化遗址之一,是火烧沟文化的主体,属于新石器时代后期,距今约3700年。该遗址位于玉门市清泉乡境内312国道边,范围约20平方公里,中心面积0.2平方公里,距玉门市区20公里。1976年甘肃省文物考古队对其进行了大规模发掘,在遗址中心边缘发掘古墓葬312座,出土了大量珍贵的陶器、铜器、石器、玉器、骨器和部分金银器。因其遗址内有红土山沟,土色红似火烧,被考古界称为"火烧沟文化"。遗址以墓葬为主,已发掘清理出的古墓有312座,出土文物中彩陶、石器与金银器、铜器共存。最为突出的当推大量的陶器,它们大多制作精细,造型别致,其中不少属于珍品。如人型彩陶罐、人足彩陶罐、鱼型陶埙、鹰嘴壶、三狗方鼎等已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出土的20多只陶埙是远古时代的一种吹奏乐器,是国内已经出土的古代乐器中年代较为久远的古乐器之一,极富特色。鹰嘴壶、三狗方鼎等造型优美,制作细腻,形象逼真,表现了远古时期的火烧沟人高超的智慧和审美能力。火烧沟出土的陶罐有98种,质地繁多,图案花纹各异,极具艺术性,富有观赏价值。

   1981年9月10日,火烧沟文化遗址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命名为"甘肃省文物保护单位"。自1976年发掘以来,甘肃省文物考古所对该遗址出土文物进行了长达23年的研究,认定其价值极高,与著名的齐家文化、四坝文化、马家窑文化等齐名,而且由于该遗址中心部分尚未发掘,面纱未全部揭开,研究结果未完全出来,其历史文化价值远不止于此,完全可以达到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档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