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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政发〔2018)30号关于批转2018年玉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的通知

2018-03-30 18:41:20 来源:玉门市政府 点击: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驻玉有关单位:

    人民银行玉门市支行制定的《2018年玉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指导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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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3月30日

 

2018年玉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货币信贷政策

指导意见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实施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增强信贷政策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积极作用,有效防控地方金融风险,促进全市经济稳步健康发展,现就做好2018年信贷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8年玉门市货币信贷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强工兴市、多业并举、城乡协调”的发展战略,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完善金融支持措施和配套服务,引导全市金融机构坚持区别对待,创新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全面推动落实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各项措施,重点支持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发挥信贷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惠民生中的积级作用,补齐短板、开拓进取,促进我市经济提质增效和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保持信贷总量平稳适度增长。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2018年,人民银行继续实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准确和把握稳健中性货币政策内涵,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战略部署,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基本导向,合理配置信贷资源、优化信贷结构、平衡投放节奏,保持信贷增长的稳定性、均衡性,有效满足全市实体经济发展对信贷资金的合理需求。

    (二)加大信贷结构调整优化力度。针对当前金融供求结构性矛盾仍然突出的现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刻认识经济新常态下的阶段性、结构性特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改革方向和重点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区别对待、有扶有控、进退有序”的信贷政策,协调配合财政政策、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不断优化信贷资源配置,加大“三农”、民生、小微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倾斜,重点支持传统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助推化解过剩产能、房地产去库存等金融支持工作,以信贷结构的调整优化促进实体经济稳步增长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三、工作重点

    (一)扎实做好涉农金融服务,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

    1、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立足全市农业资源优势,引导戈壁农业发展,重点支持高效种植、特色林果、现代畜牧等优势主导产业发展,扩大“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规模,切实解决龙头企业收购农产品资金不足问题。继续加大对农产品加工流通体系、农田水利建设、农村道路建设、农村危房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农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的信贷投入。积极加大对日光温室、拱棚、设施养殖等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和农产品品牌建设的信贷投入,加大对龙头企业基地、农村土地流转的支持力度,做强精品农业,对接拓展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链、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等融合发展产业链、优质农产品线上线下互动发展产业链的金融服务,开发适合农业全产业链各环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拓宽抵押质押担保物范围,满足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信贷需求,支持农业适度规模发展。

    2、助推农业新兴业快速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绕特色农业、乡村休闲旅游、“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商等产业,提供供应链融资、订单融资、互联网融资等金融服务,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对绿色农业、设施农业、现代食品产业、农业科技创新等新兴领域的金融支持,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的供给。加快推进与新型城镇化相配套的金融创新,积极支持全域无垃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新型业态村等示范项目建设。

    (二)加强信贷政策引导,进一步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力度

    1、支持传统优势产业提质增效。紧紧围绕“强工兴市、多业并举、城乡协调”的发展战略,以补链、扩链、延链为主攻方向,及早对全市已落地的重点项目进行筛选和谋划,加大对骨干企业培育力度,努力满足其合理的信贷资金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大工业供给侧改革金融支持,把牢供给侧改革主线,紧盯“三去一降一补”任务,切实落实金融支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和企业去杠杆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搞“一刀切”,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动去产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积极开展贷款重组,调整贷款结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适当降低贷款利率,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企业,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僵尸企业”,要坚决压缩退出相关贷款,并采取多种方式化解处置不良资产。加大对收费项目的减免力度,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帮助企业健康成长。围绕“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开展信贷产品创新,加大对“四基”企业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全市工业提升基础水平和转型升级。

    2、支持新能源及其装备制造业,推动绿色金融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全面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严格限制环境违法企业贷款,加大对节能环保产业、循环经济园区特色产业和龙头企业方面的信贷支持力度,推动创新绿色金融产品,重点满足符合产业和环保政策、市场前景和资信状况较好、吸纳就业多的的企业融资需求。支持企业大力推进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技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生产经营水平,推动工业由高耗能、高污染向节能、环保方向转变,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推动循环经济发展取得重大突破,提高资源综合利用和经营运作水平。加大金融支持玉门绿色能源示范县建设力度,积极支持光热发电、储能、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分户式电供暖改造、风光电统合利用项目建设,强化金融对新兴产业的支撑作用,采取差异化信贷策略,建立信贷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长效机制,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加快开发多元化、多层次信贷产品,重点支持资源丰富或形成产业集群效应的园区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向绿色化转型。

    3、创新文化旅游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抢抓国家“一带一路”建设重大机遇,全面落实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加大对文化旅游环境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信贷投入,积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全市重点景区、特色小镇、田园综合体、新型业态村示范项目建设和文化旅游企业发展提供金融支持,促进金融与文化旅游产业深度融合。

    4、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组织架构、信贷资源配置、考核机制等方面加大对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的支持力度,支持实体零售、内贸流通、电子商务等领域加快发展,结合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实际,建立适合养老服务业特点的授信审批、信用评级、客户准入和利率定价制度,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建设,切实做好养老领域金融服务。关注生产性服务业和信息中介服务业发展壮大,大力支持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心、新型农产品流通市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各类中介服务企业的融资需求。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注重发展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进一步完善消费金融服务,满足个人合理住房信贷需求,开办汽车消费贷款业务,发展农村消费信贷产品,活跃农村消费市场,支持教育、健康、文化、旅游、农村等新消费重点领域加快发展。

    (三)全力推进普惠金融工程,助力县域经济发展。

    1、着力开展普惠金融工程。深入推进普惠金融创新发展,全面实施普惠金融工程,突出重点、明确目标、体现特色,加强普惠信贷政策体系、支付服务体系、征信管理体系建设,营造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的基础环境,以县域经济为基础,以小微企业为抓手,加大重点领域基础金融服务,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普惠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普惠金融发展环境,有效提高金融服务覆盖率,明显增强金融服务可得性,显著提升金融服务满意度,基本满足“三农”、小微企业等领域基础金融需求,改善对城镇低收入人群、农民、贫困人口、特殊群体、初始创业者等群体的金融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和市场布局,进一步完善普惠金融发展措施,融合内部职能,将普惠金融理念贯穿于金融服务全过程,以数字化、便捷化、专业化为目标,加快普惠金融产品创新,切实提升全市普惠金融服务覆盖面、可得性和满足度。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助学贷款等优惠政策,对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妇女创业、高校毕业生和复退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给予小额担保贷款,符合贴息条件的享受贴息政策,切实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就业的信贷支持和金融服务。积极支持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扩大小额担保贷款推动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覆盖面。

    2、进一步强化县域发展金融支持。抓住优势产业培育、经营主体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融资机制创新、金融生态构建等关键点,全面改进和加强县域金融服务。人民银行要综合运用差别准备金、再贷款等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工具和资金,借助涉农、小微、扶贫信贷政策效果导向评估等手段,引导金融资源向县域集聚,优化县域金融资源配置。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合理布局县域机构网点,争取县域信贷审批权限,提高县域存款用于当地贷款的资金比例。以特色优势农业产业为重点,创新信贷产品和融资担保方式,大力发展农业产业链融资业务,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特色农产品加工基地、小微企业、农村电商等领域的信贷支持,培育县域经济发展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提升县域经济对精准脱贫、经济转型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支撑能力和拉动作用。

    3、提升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要切实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力争全年小微企业贷款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一是认真贯彻落实金融支持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积极搭建新型融资平台,通过“助保贷”等方式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推广“七贷一透”、“助保贷”等适应小微企业需求特点的金融产品、信贷模式和服务流程,扩大金融服务范围,拓宽服务覆盖面。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商业银行主渠道作用,针对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非公企业需求特点进行信贷制度和产品创新,完善信用评级、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体系,创新适合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票据融资、授信贷款、个人创业贷款、循环额度贷款、小微企业联保贷款等信贷产品,加快与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合作,依托我市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和民营担保机构,为其融资提供便利条件,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三是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在线确认账款、电子通知等功能,优化应收账款质押融资业务规范,简化应收账款业务流程,扩大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规模。四是积极开展金融信贷产品宣传,为中小企业“量身定制”适合其融资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项目。五是持续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良好信用环境。建立、健全小微企业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和信息通报与应用机制,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实现与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联动,提升有信用、有市场的小微企业融资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六是着力拓展融资渠道。加快企业上市融资步伐,努力破解制约瓶颈,培育企业在“新三板”和主板挂牌、上市、融资,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拓宽项目融资渠道。七是积极发挥税务、银行、保险三方联合优势,按照“紧密结合,信息共享”的原则,共同构建信息交换机制,以“税易贷”、“税易保”“POS贷”为抓手,对小微企业发放用于短期生产经营周转的可循环贷款 ,为其融资提供便利条件。

    (四)加强信贷风险管控,切实做好区域金融风险防范工作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密切关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行业、企业的运行状况,不断加强信贷风险管控能力,积极做好金融支持与服务工作,着力提高行业及客户分析能力,制定科学、客观的客户准入标准,严格控制集中度和关联度等风险,做好周期性行业等领域的风险防控。进一步完善风险预警、评估机制,最大限度将风险控制在萌发阶段。逐步建立与资产规划、业务复杂程度和风险状况相适应的压力测试体系,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提高全面风险管理能力。坚持控制新增与消化存量并重,运用多种手段做好不良贷款处置工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强化资本约束和利率定价管理,调整优化信贷投向,加强风险防控,落实宏观审慎管理要求。

    四、保障措施

    (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市情,贯彻执行好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正确处理好落实宏观调控措施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调控信贷总量和调整信贷结构的关系,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保持全市货币信贷适度均衡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特别是对既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又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且在审批权限内的贷款项目,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及时给予支持;对超过审批权限的贷款,要积极向上级行汇报、争取,取得上级行的理解和支持,争取更多的贷款项目落到实处。

    (二)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窗口指导”作用,增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能力

    人民银行要加强信贷政策的引导作用,及时向银行业金融机构传导国家货币信贷政策意图,促进信贷增长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要加强信贷资金结构、流向的监测分析和研究,密切关注信贷资金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分布状况和动态变化,防止信贷过度集中。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信贷结构,严格限制对高耗能、高污染企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中劣质企业的贷款。继续加强再贷款管理,引导农村商业银行扩大“三农”信贷投放,根据农业生产规律,合理安排和发放支农再贷款,完善支农再贷款的投向监督和使用效果考核,切实发挥支农再贷款的作用。

    (三)进一步加大对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

    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结合实际,开拓创新,积极探索金融支持经济薄弱环节的有效措施和方法。要继续深化对市情的认识,把经济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采取有效措施,改进工作方法,提高金融服务水平,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贫困学生、下岗职工、农民工等提供实实在在的信贷支持,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四)进一步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

    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司法部门、金融机构、企业及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发挥政府部门在社会信用体系和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推动作用,积极培育诚实守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规范有序的社会信用秩序。司法部门要加大对银行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打击逃废银行债务行为,切实维护金融债权,增强全社会的信用意识,为银行增加信贷投放创造条件。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深化改革,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真正实现自主经营和自主决策,增强自身发展的能力。人民银行要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发挥征信管理对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的推动作用,配合政府部门积极推进“信用村镇”和“信用社区”建设,优化信用环境,打造信用玉门,促进全市经济金融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