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军,男,汉族,甘肃瓜州人,1977年8月出生,1999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9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大学学历。张宏军同志1995年9月至2011年9月先后在安西县政府办、安西县财政局、瓜州县布隆吉乡工作;2011年9月至2011年10月任敦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候选人;2011年10月至2014年11月任敦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2014年11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15年11月至2015年12月任中共金塔县委常委、副县长候选人、政法委书记;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任中共肃州区委常委、副区长候选人;2016年1月至2016年8月任中共肃州区委常委、副区长;2016年8月至2016年11月任中共玉门市委常委、副市长候选人;2016年11月至今任中共玉门市委常委、副市长。
负责市政府日常工作,分管重大项目、发展改革、财政、交通、公安、司法、税务、统计、价格、信访、综治、维稳、禁毒、外事、人大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等方面的工作。分管部门(单位):政府办(研究室、督查室、法制办、史志办、机关事务局、行政服务中心、应急办)、发改局、财政局、交通局(运管所)、公安局(交警大队、禁毒办)、司法局、信访局、统计局、综治办、维稳办、物价局。联系部门(单位):机关工委、市委党校、国税局、地税局、玉门油田分公司、中油西北销售公司玉门分公司、甘肃矿区、四○四厂、八○三电厂、公路段、玉门火车站、酒运司玉门分公司、嘉峪关铁路办事处、高速公路路政大队、高速公路收费管理所、消防大队、武警中队、高速交警川北大队、高速交警雄关大队、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