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管理立法工作”的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拉开了全国城市体制改革的序幕。按照《意见》精神,甘肃省已于2016年11月制定下发了《甘肃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健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要加强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完善配套法规和规章,实现深化改革与法治保障有机统一,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加快制定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明晰城市管理执法范围、程序等内容,规范城市管理执法的权利和责任,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方面的标准,到2025年基本形成完备的具有甘肃特色的标准体系。”
为此,我市按照甘肃省城管体制改革统一部署要求已及时梳理上报了“权责清单”和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及建议,为下一步城市立法工作提供了基础资料。同时对我市现有城市管理领域人员状况、机构职能、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摸底调查,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根据改革精神和指导意见,划转、梳理权责,建立了集中、明细的权利职责清单,为逐步推进改革后续相关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委、省政府城管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做好改革相关资料的报送,确保按时完成城管体制改革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欢迎您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单位及电话:玉门市政府督查室 0937-3338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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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