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泉乡政府关于2018年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的说明
根据《预算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预〔2016〕143号)要求,我部门积极开展预算公开工作,现将我部门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清泉乡人民政府为全额拨款机关单位,全乡共有4个行政村,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乡镇,肩负着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首要任务,全乡的主要职能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作用,巩固农村基层政权,进一步推动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发展和完善,为乡村经济发展创造条件。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清泉乡人民政府下设行政机构3个,事业机构4个,即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社会发展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和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经财政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共有编制人数44人,其中行政编制18人、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4人。
三、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计579.8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2万元,下降5.0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9.87万元。相应地,预算支出安排579.8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31.02万元,下降5.08%。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69.8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公用经费)预算安排140.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140.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万元、印刷费0.74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74万元、办公用房电费2.22万元、邮电费1.48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4.14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74万元、差旅费7.4万元、会议费1万元、公务接待费0.74万元、工会经费2.06万元、乡镇公用经费60万元、村办公经费32万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0.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6.5万元、以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4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核定清泉乡“三公”经费预算8.7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7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6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三公”经费,减少公务接待次数和不必要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用车数量减少到1辆,公车运行维护费用减少;会议费1万元。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
(四)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121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6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3.5万元。
(五)预算绩效管理
2018年,按照指向明确、具体细化、合理可行的原则,对1个项目支出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财政资金10万元。我部门将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完善评价指标体系,规范评价标准,确保绩效评价结果真实、公正、客观、准确。
我乡郑重承诺,本次公开的所有数据真实、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