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发挥财政资金在脱贫攻坚中的主导作用和聚集效应,根据中央、省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及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十九大精神,认真按照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一号工程”,不断加大资金整合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和集聚效应,将省级以下部门管理的投向类同、目标接近、可用于扶贫领域的涉农资金归集整合,合理匹配,切换到县,集中投入,集中发力,实现由多头分散向统筹集中转变,切实解决制约贫困地区生产、生活和发展的瓶颈问题,着力构建结构合理、投向科学、管理规范、运转高效的扶贫使用管理机制。
二、基本原则
1、依法依规。根据省级整合政策,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的原则,将各涉农部门管理资金进行整合归集,全程跟踪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加强协调,精准指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严格执行项目资金管理规定。
2、统筹使用。依据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任务确定资金投向,捆绑集中使用省市县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落实县级政府统筹安排项目、统一使用资金的主体责任,增强县级安排项目的整体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突出重点。紧紧围绕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以增加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收入为核心,着力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短板,重点支持贫困村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培育壮大富民产业,增强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强化金融资金支撑,提升农民能力素质,到户资金专项用于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
4、创新方式。积累经验,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机制,撬动引导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拓宽扶贫资金来源渠道,支持贫困乡村加快发展,由偏重“输血”向注重“造血”转变,增强贫困村、贫困户发展内生动力。
三、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我市是全省17个插花型贫困县之一,截止目前,全市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370户11506人,至目前,全市剩余贫困户279户838人,贫困发生率0.85%。通过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2018年全市计划可减贫177户588人,贫困发生率将由2017年的0.85%下降到0.26%以下。
四、整合资金来源及规模
2018年玉门市计划统筹整合涉农资金1407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181.82万元,本级财政资金225.18万元。分部门情况是:市扶贫办638万元,市水务局229.82万,市农牧局15万元,市环保局30万元,市农发办269万元,本级财政资金225.18万元。根据中央政策要求,按照“渠道不变、充分授权”原则,县级自主安排使用的整合项目具体包括:
1、省级发展资金638万元,由市委农办(扶贫办)负责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资金229.82万,由市水务局负责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3、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10万,由市农牧局(经管站)负责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4、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资金5万,由市农牧局(农技中心)负责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任务落实。
5、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和规模化畜禽养殖省级资金30万元,由市环保局负责安排建档立卡重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6、农村综合开发省级资金269万元,由市农发办负责安排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7、本级财政资金225.18万元,由市扶贫办负责安排落实脱贫攻坚任务。
五、整合资金项目建设任务
2018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共1407万元,主要实施以下项目。
(一)、产业培育项目12个。安排资金1208万元。
1、贫困户“一户一策”产业扶持项目。投资207万元对全市未脱贫的279户838人和脱贫不稳定的106户357人,根据制定的“一户一策”脱贫(巩固提升)计划,按照人均2000元的标准,扶持发展脱贫增收产业;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
2、钢架拱棚建设项目。投资53.9万元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搭建钢架拱棚111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各乡镇
3、红枸杞新植项目。投资39.9万元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新植枸杞399亩;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下西号镇、柳河镇、小金湾乡、六墩乡、独山子乡
4、昌马乡藜麦加工扶贫项目。投资99.53万元在昌马乡东湾村新建藜麦精深加工项目,扶贫资金折股量化扶持贫困户98户;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昌马乡
5、六墩乡芦花鸡养殖屠宰项目。投资101.85万元在安康村新建一条芦花鸡育雏、冷冻、冷藏、速冻、分级包装生产线;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六墩乡
6、柳湖乡贫困户日光温室建设试点项目。投资100万元借助农村三变改革,由合作社牵头经营,按照每户2万元的标准,扶持50户建档立卡户在岷州园区新建日光温室10座;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柳湖乡
7、独山子乡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投资98万元成立贫困村养殖专业合作社,建设高标准养殖圈舍12栋,配套建设附属设施;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独山子乡
8、独山子乡盐碱地拱棚种植试验园区建设项目。投资20万元在未脱贫贫困村源泉村、金泉村,试验建成盐碱地拱棚种植示范园区一个,扶持40户贫困户标准化种植拱棚80亩;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独山子乡
9、贫困人口技能培训及盐碱地改良建设项目。投资114万元开展有机肥料、生物有机肥、复合微生物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配方肥料等高效新型肥料应用效果对比等项目,开展盐碱地改良、土地平整1800亩,技术培训900人次;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市农发办、农牧局(农技中心)
10、移民乡标准化枸杞产业基地建设项目。投资229.83万元在小金湾乡、独山子乡建成标准化枸杞种植基地3000亩,配套节水灌溉等设施,培育贫困人口增收产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小金湾乡、独山子乡
11、农民合作社产业发展示范社培育项目。投资10万元培育产业发展好、扶贫带贫效益明显的专业合作社,扶持新建冷库冷储设施,开展贫困社员技术培训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农牧局(经管站)
12、贫困户日光温室建设项目。投资134万元扶持全市贫困户新建日光温室67座,带动贫困户产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个,总投资199万元。
1、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投资30万元在独山子金泉村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饮用水源地保护(围网保护350米,警示牌2个,界标2个,宣传牌1个),电动垃圾保洁车16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独山子乡
2、玉门市昌马乡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投资169万元在昌马乡东湾村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建渠道40.9公里,配套建筑物2208座,维修机井1眼,田间道路10.3公里,农田防护林100亩;
责任单位:市农发办、昌马乡
六、责任分工
1、市财政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工作;负责梳理归集列入整合范围的专项资金;制定涉农整合资金管理办法,明确支持重点,确保整合后各项资金安全规范使用;负责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的编制、有关数据统计汇总等工作。
2、市扶贫办。负责牵头制定、完善脱贫攻坚专项规划和项目库建设;负责年度项目资金整合使用实施方案衔接工作;负责扶贫攻坚项目资金需求清单梳理汇总,配合编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牵头组织开展涉农资金整合项目验收,并进行进行评价。
3、市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审计监督,参与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4、项目主管单位。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下负责具体主管项目建设日常工作,履行涉农资金整合工作中的相关职责。
5、乡镇。负责涉农资金整合项目具体实施工作;配合做好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在本辖区内的工作。
七、保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为了确保整合工作有序开展,市上成立以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市财政局、扶贫办、农牧局、水务局等涉农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对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规划、项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大问题进行统一决策,构建总体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
2、做好整合与扶贫规划对接。坚持以脱贫攻坚规划为指导,统筹整合资金使用到精准扶贫。各涉农部门要根据全市精准扶贫规划,做好涉农资金与扶贫规划的有效对接,做到资金整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突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产发展等重点扶贫目标,确保涉农资金精准整合、精准投入,切实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精准脱贫步伐。
3、加大整合项目监督检查力度。将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使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财政检查计划,作为监督检查和审计的重点内容,采取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全程监管。各主管部门和乡镇对项目实施和资金安全负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整合计划,实施项目建设。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的追踪问责制度。
4、完善绩效评价。各部门对整合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市政府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相关部门对各部门进行全面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年度资金分配的主要依据。
附:玉门市2018年脱贫攻坚县级整合资金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