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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2018-07-02 16:11:18 来源:玉门人社局 点击:

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2017年度企业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和诚信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劳动用工情况,预防和纠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健全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提高用人单位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人社部《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和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甘人社通〔2017〕161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玉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 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以下称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面审查时间

   2018年7月1日至8月15日。

   二、劳动保障书面材料审查的范围

   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劳务派遣单位、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

   三、书面审查内容

   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规定,对用人单位 2017 年度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书面审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九)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四、书面审查方式、工作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

   (一)申报审查时间

   1、自查(7月1日-7月8日)。各用人单位根据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及本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申报(7月9日-7月25日)。各用人单位要真实准确填报有关数据,在规定时限内报送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申报相关材料(建筑企业限定于2018年7月15前报送,其他用人单位限于2018年7月25日前报送)。

   3、审查、诚信等级评价(7月26日-8月15日)。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材料,结合现场检查、投诉举报等,对其执行劳动保障政策、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审查,按照《甘肃省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并公布审查评定结果。

   (二)报审地点

    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地点:玉门市新市区永宁路8号( 玉门市新市区阳光酒店一楼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三)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需报送的材料

   1、《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自查申报表》。

   2、2017年用人单位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工作自查报告。

   3、用人单位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提供标注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注册登记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劳务派遣单位还需报送劳务派遣许可证、劳务派遣合同等材料复印件。

   4、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2017年11月、12月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及缴纳凭证复印件、2017年11月、12月员工工资表及员工花名册。

   6、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规章、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抽取不少于15份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职工人数少于15人的,抽取全部劳动合同)。

   7、2017年通过“一卡通”工资卡发放农民工工资财务记录(仅建筑领域企业报送)。

   8、经人社部门批准的《非标准工时申报审批表》复印件(仅执行非标准工资时间的用人单位报送)。

   以上应报送的材料如有缺项或有疑义的,必须做出书面说明,复印件需签署“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工作要求

   (一)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书面审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根据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工作方案,切实做好新常态下的书面审查和诚信等级评价工作。

   (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依法严格审查。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进一步加大书面审查力度,按照应审尽审的原则,将各类用人单位纳入书面审查范围,做到无缝隙覆盖、杜绝工作盲区。对发现的用人单位违法行为,做好教育引导,责令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拒不接受审查的用人单位,依法立案处理,记入守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并依规做好后续处理。

   (三)注重结果运用。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根据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守法诚信情况,实行分级分类、动态监管,不断强化结果运用。对守法诚信的用人单位,除有投诉举报外,引导其自我规范;对失信或违法的用人单位,在日常执法中进行重点检查和监管;对严重失信、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布重大违法行为。同时,将用人单位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的结果在当地人力资源市场进行公告,通过公共信用信息等共享服务平台以及政府网站或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与政策扶持、招投标、银行贷款、评先评优等方面实行挂钩。

   (四)相关责任。各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资料,对凡拒不参加书面审查或报送书面审查材料严重失实的用人单位,将诚信等级评价为C级,列为重点监管对象,依法予以处理,并记入劳动保障信用档案。

   联系电话:0937-3351864

   附件:1、《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节选);

附件1 甘肃省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节选).docx

   2、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自查申报表;

附件2  2017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诚信评价自查申报表.docx

   3、玉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

附件3 玉门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分表.doc

                             2018年6月27日